為滿足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于9月1日實施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臺同胞可攜帶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就近到省內居住地所屬業務受理點申請辦理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號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有權使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證明身份。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采用居民身份證技術標準制作,具備視讀與機讀兩種功能,可使用居民二代身份證閱讀器讀取、核驗身份信息。
20個工作日即可領取證件
可享受18項公共服務權利和便利
今后持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義務教育、就業、衛生、文化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以及涉及諸多方面的9項便利。這項服務措施將為港澳臺同胞到內地學習、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與福祉,讓廣大同胞共享祖國改革發展的新機遇新成果。
在社會公共服務系統中,華視電子身份證閱讀器將具備識讀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信息功能,實現無縫對接,為行業客戶提供更好的便捷服務。
如何申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一、申領條件
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臺居民,根據本人的意愿,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二、申領流程
需辦理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提前到照相館拍好居住證相片,持相片回執、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居住滿半年的證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證明資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屬受理點申請,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采集指紋,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由監護人代為申領。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即可領證。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
(二)近期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
(三)居住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證明材料: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連續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證明材料等。
(四)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
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有效期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證有效期滿可以換領新證。
一圖帶你了解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全指南
廣東省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業務受理點布設情況表